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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0-10-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设区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市直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离退休干部工委、区直机关工委,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若干措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6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闽委组通〔20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一、政治建设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牢固树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两个维护”。

2.从离退休干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采取印发材料、专题辅导、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3.持续引导和保护好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热情,注重发挥他们对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作用。

二、组织建设

4.按照“利于活动、便于管理、应建尽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灵活设置党支部,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5.各部门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鼓励从混编支部分离出来,单独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打破单位界限,按系统或行业设立离退休干部联合党支部;迁居外地且相对集中在某市、县(区)离退休干部党员较多的,可利用当地商会场所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同时,可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原则,在条件成熟且有较多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社区,或者在离退休干部党员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成立党支部。

6.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党小组。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要设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超过100人的,原则上要设立离退休干部党委。

三、队伍建设

7.注重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支部书记,增强班子成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发挥班子的领头雁作用。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班子成员可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身体状况连选连任。

8.加强党支部书记特别是新任支部书记的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次,并列入组织部门培训计划。

9.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10.对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以及政治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四、阵地建设

11.有条件的党支部要配备党建活动室和党建工作常用的工具类书籍、刊物,并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党支部主要职责、党支部建设相关制度等,营造浓厚党建文化氛围。

12.用好“老党员之家”、老干部党校和传承红色基因教育基地等党建工作平台,使之成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加强教育培训、开展组织生活的主要阵地。

13.借助“学习强国”、“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网站、福建老年教育新媒体电视平台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系统等各类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推送学习资料、学习活动通知、传递工作信息、交流沟通思想等。

五、制度建设

14.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学习、报告工作、联系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牢记党员身份、过好党内生活、真正发挥作用。

15.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原则上每月集中1次,进行集中学习、民主议事、上党课、过组织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就近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或考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

16.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交纳党费。党支部可以采取有意义的方式,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过“政治生日”;对于重病、高龄、失能等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党支部应当派人上门看望,给予关心照顾。

六、发挥作用

17.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畅谈建言、传承家风家训、教育子女、文明督导、调研考察等,持续深入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点赞喝彩、献策出力。

18.用好用活红色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通过离退休干部党员口述历史、红色宣讲、编写红色书籍、创作红色经典剧目、保护红色资源等多种形式,传承红色基因。

19.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秉承“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的理念,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七、加强领导

20.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主体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各级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要认真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职责,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1.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鼓励老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离退休干部党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在职党员兼任(挂职)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担任联络员,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2.各地各单位要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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