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收入证明流程
收入证明将依据财务处网站工薪系统查询的数据开具,要求出具收入证明者携带以下材料至人事处(连江校区自强楼314)办理:
1.身份证原件(因学校教职工日益增多,需要确认人员身份);
2.本人无法到场的,需要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见附件)到场办理(因个人收入属于隐私,需要本人确认);
3.因各银行收入证明格式不相一致,如有特殊格式要求者请自行携带空白的收入证明纸质模板或电子版(谢绝U盘,请储存到个人电子邮箱);
4.办理签证所需的收入证明,请自行准备中、英文格式的电子模板。其中因公事出国(境)的,需提供学校批文复印件;因私事出国(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因私事出国(境)介绍信》(登记备案人员的介绍信由组织部或人事处出具),在非假期因私事出国(境)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签批的《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请假条》。
注:材料不齐者恕不办理,望理解。
附件:1.收入证明流程图
2. 委托书(模板)
福建商学院人事处
收入证明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