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福建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要求,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报到时须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
2.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二)资格复核时,应聘人员提交原件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视为复审不通过,不予参加面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1日(周五),考生上午报到时间为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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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与创业教师;图书情报;建筑施工人员;造价管理人员 |
2.面试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福建商学院湖前校区红楼101
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2.考生按应聘岗位分组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在候考室等候面试。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应遵守考场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对所有考生进行封闭管理,直到本人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