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中秋 庆国庆”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请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节后返校一周内(10.7-10.13)要落实好晨午检,每日上午上班和下午上班后第一时间进行体温检测,由各单位登记备查。
2、广大教职工要提高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关心关爱每一位教职工,做好因病缺勤缺课追踪和登记制度,做好师生教职工健康监测。
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从教荣誉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