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福建商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1月30日上午的会议精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前期教职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教职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教职工(含编外聘用员工)行程登记备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信息排查和上报工作,做到全覆盖,实时掌握教职工的动向及身体状况。杜绝虚报、隐瞒报,违者将按规定严肃追责。(信息报送表详见附件)从1月31日开始,每日中午10:00前对前—天教职工排查情况进行报送(报送邮箱676994136@qq.com,联系人事处秦丹老师)。
二、按程序处置重点关注人员 各部门(单位)要对已排查到的重点关注人员密切跟踪、加强联系。指定专人联系目前尚在湖北省教职工和其他需要关注的人员,并给予人文关怀,确保其严格按防控要求自行做好居家隔离和防护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按学校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后勤管理处电话:26292929,校医务室电话88020120、学校值班室电话:87711162,18950392169、保卫处电话:鼓楼校区87713240,连江校区26295110,马尾校区88020098)。
凡教职工出现以下情况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 1.自己或家人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 2.自己或家人存在与疫区人员或感染者接触等情况; 3.自己或家人参加过集会或宴会等情况; 4.自己或家人被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5.自己或家人到疫区出差、旅行或仍滞留疫区的;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加大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 各部门(单位)要综合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防控知识,做好近期教职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要引导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科学防控,扎实做好权威信息传达、思想教育引导、解疑释惑等工作,促使广大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坚定必胜信心;引导全体教职工应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对待疫情,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政策决策,坚决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及时关注官方渠道、权威媒体及学校有关疫情通报,科学认知疫情状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知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按相关要求做好防范和保护措施。科学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多饮水,加强锻炼,出行谨慎,尽量减少外出,确实需要出门请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不参加或组织各类论坛、培训、辅导等集体活动,加强锻炼身体,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持充足睡眠,提高身体素质和免疫力。如有外出探亲访友遇到确诊、疑似病例或易感人员的,请按规定程序处置。
五、做好春季开学的准备工作 在春季开学前,全体教职工要带头向学生宣传防控知识,专任教师要通过适当方式引导学生在家线上学习。同时,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增强体质,认真备课,潜心研究,做好开学准备工作,为新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全面部署、全面动员、全面加强工作,把广大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确掌握并及时更新本部门(单位)教职工动向与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把防控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附件:福建商学院防疫工作每日信息报送表
人事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