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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考勤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9-09-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重申考勤纪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闽商院发〔2018〕118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工作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商院人事〔2019〕38号 )的要求,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现将考勤部分纪律重申如下: 

(一)再次重申作息时间。 1、上班时间:08:00—12:00;14:00—16:30(其他要求执行学校规定) 鼓楼校区上班时间(仅限学校批准在鼓楼校区上班的人员):08:00—12:00;14:00—17:00 2、打卡时段:当日07:30— 08:30;16:15—18:00 鼓楼校区打卡时段:当日08:00— 08:10;12:00— 12:30;14:00—14:15;16:50—17:20 

(二)严禁无故迟到早退。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下班工作时间进行考勤。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因个人原因未按时上班或提前下班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三)严肃考勤纪律。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考勤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时巡查,如发现教职工未经请假和备案缺勤,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学校将于下个月通报上个月考勤巡查情况,并视情节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未经请假和备案缺勤等情况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人事处 

201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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