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福建商学院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福建商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修订)》《福建商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课管理办法(修订)》《福建商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修订)》四项管理办法已印发(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学习,认真落实制度要求,持续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见校内网:关于印发《福建商学院教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等 4项制度的通知(闽商院文〔2024〕48 号)
人事处
2024年12月3日
上一条:会议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从教荣誉证书的通知